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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場址初步評估及健康風險評估

發佈日期 : 2023-12-12
何于蓁 ,  tinahe@thl.ncku.edu.tw ,  (06)2371938 #286

土壤及地下水一旦發現污染,經環保主管機關查證確認污染濃度達管制標準且污染來源明確,將受地方環保主管機關公告為土壤或地下水污染控制場址,其後並依據「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場址初步評估暨處理等級評定辦法」提送控制場址初步評估文件至中央環保主管機關,若經初步評估調查後存有危害國民健康及生活環境之虞時,將進一步公告為整治場址。因此,本所針對污染場址方面有「控制場址初步評估」及「健康風險評估」等服務項目。

 控制場址初步評估

於「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場址初步評估暨處理等級評定辦法」中,明定控制場址進行初步評估後,具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審核後公告為整治場址。

 場址污染影響潛勢評估總分(TOL)值達一千二百分以上。

 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重大污染情形。

若控制場址符合上述規定且因地質條件、污染物特性或污染整治技術等因素,污染物無法整治至低於管制標準者,可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准後,依環境影響與健康風險評估結果提出污染整治目標。

 健康風險評估

即以危害鑑定(Hazard Identification)、劑量反應評估(Dose Response Assessment)、暴露量評估(Exposure Assessment)與風險特徵描述(Risk Characterization)為基本架構判定健康風險,適用於以土壤及地下水中污染物為標的之健康風險評估,評估流程如圖所示。
場址健康風險評估係依據環境部「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場址健康風險評估評析方法及撰寫指引」,以及其建立之「健康風險評估模擬系統」(網址https://sgwenv.epa.gov.tw/Risksystem/),進行初步健康風險評估。

 案例分析

以嘉義縣某工業區污染場址為例: 該場址地下水檢出四氯乙烯0.577 mg/L超過污染管制標準,亦檢出三氯乙烯0.750 mg/L、順1,2-二氯乙烯7.28 mg/L及氯乙烯0.25 mg/L。其控制場址初步評估結果如下:

 土壤污染途徑影響潛勢總分

因場址內土壤品質監測均低於管制標準,故均以零分計算。

 地下水污染途徑影響潛勢總分

地下水中污染物濃度低於管制標準者,以零分計算。

項目

濃度

四氯乙烯

0.577

97.8

5

357

336

三氯乙烯

0.750

108.3

5

374

352

順1,2-二氯乙烯

7.280

93.7

5

323

304

氯乙烯

0.275

52.4

5

374

352

 場址污染影響潛勢評估總分

該場址TOL值達一千二百分以上,且具有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到的重大污染情形,故經評估應進一步公告為整治場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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