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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改善

發佈日期 : 2023-12-12
黃慶淵 ,  yuan@thl.ncku.edu.tw ,  (06)2371938 #284

土壤及地下水是各種污染物最終受體,一旦受污染往往需花費龐大的經費及時間、人力進行復育改善。污染整治技術的選擇需視污染物種類、污染場址狀況及水文地質特性而定,以下區分土壤污染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方法介紹如下。

 土壤污染改善

 耕犁工法

耕犁工法及排土∕客土法為目前國內重金屬污染最常用的整治技術,通常針對污染較不嚴重坵塊會採用耕犁工法進行改善作業,而較嚴重污染之坵塊則會將嚴重污染土壤排土至合法處理機構,並購置乾淨客土再與現場土壤進行耕犁法改善作業。
 

 電動力法

電動力法的原理係將正負電極置於待處理之污染場址中,施加適當大小之直流電壓或電流,藉由電極間生成電場作用,驅使帶正電荷之離子被吸引到負極,帶負電荷之離子則向正極移動。
 

 植生復育

植生復育係利用植物以達到移除、濃縮及溶解環境污染物,因此所有受植物影響且有助於污染物清除之生物、化學、物理程序均可稱為植生復育。植物本身進行多種新陳代謝反應,亦具有相當顯著之吸附容量,因此植物可藉由根部降解有機污染物及減緩其移動,亦可將重金屬由土壤中濃縮至植物莖、葉部而達到去除污染物之目的。 (資料來源:經濟部工業局,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預防與整治技術手冊-重金屬)
 

 地下水污染改善

 抽取處理法

抽取處理法(Pump & Treat)是一項針對飽和層地下水中溶解性污染物的整治方法,所用的設備包括抽取井與地面處理設備兩部分,抽取井的設計視場址特性而定,而地面處理設備則視污染物特性而定。通常地下水一旦抽出後,其處理方法與廢水處理差異不大。但是,此法的整治期程一般都很長,且往往在停止抽水後會有濃度回升的現象,因此常有抽取一段時間後及停止一段時間,之後再進行抽水的操作過程。
 

 土壤氣體抽除法

土壤氣體抽除法(Soil Vapor Extraction,SVE)係針對不飽和層或通氣層(Vadose Zone)土壤中高揮發性污染物進行整治的方法。利用真空抽氣,使存在於土壤中的污染物產生揮發作用,污染物由固相或液相轉移為氣相,並因抽氣井使污染區土壤產生負壓,使污染物隨土壤氣體往抽氣井方向移動而被抽出,被抽除的土壤氣體可進行回收或經處理後排放。
 

 現地化學氧化法

現地化學氧化法(In situ chemical oxidation,ISCO)是指將氧化劑送入地下以降解目標污染物,氧化地下水污染環境中存在之各項化合物,使其成為對於環境無害的化合物如二氧化碳、水等。此法相較於其它整治方法(例如抽取處理法),能節省復育時程及開挖或抽取後處理之成本,由於氧化劑具有高氧化及快速破壞污染物之能力,因此ISCO法較適用於高濃度之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資料來源:https://sgw.moenv.gov.tw/public/download/manual)
 

 污染改善案例

 土壤重金屬污染改善(耕犁工法)

安平產業園區行道樹樹穴因土壤受重金屬污染,經擴大調查研判為局部零星污染,採用耕犁工法翻轉稀釋後,檢測值已符合土壤污染法規標準。
 

 地下水污染改善(現地化學氧化法)

台中產業園區經環保局調查發現地下水受三氯乙烯污染,查證後研判為小範圍污染情形,經採用現地氧化法以每季一次的頻率注入3噸濃度3%過氧化氫,經四季次注藥作業後,濃度值已符合法規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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