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水井出水量調查

發佈日期 : 2023-12-06
林政偉  ,  95692@thl.ncku.edu.tw ,  (06)2371938 #532

臺灣地區除公有水井及部份水權井外,多數水井均無安裝水表紀錄抽水量,難以掌握各產業地下水使用量,不易定量釐清抽水對水位或下陷之影響。過去研究在地下水抽水量推估結果,年總抽水量自7.4億噸至24.4億噸不等,變動範圍大,不確定性高。而水文年報僅呈現縣市為單元之年度抽水量,無法掌握分區、分層、或逐月之抽水量。本所地層下陷防治服務團利用水電比法推估水井之抽水量,可初步掌握該水井之時空分布,相關推估過程與結果介紹如下:

 購買歷年各標的水井用電量紀錄

本項工作彙整彰雲地區於103~105年度期間完成複查作業之納管水井及嘉屏等地區91年以後清查的水井基本資料,並向台電公司洽購相關水井使用電表歷年用電度數。本所向台電洽購並可關聯出電量紀錄的水井數,如下表所示。

縣市

性質

關聯查得筆數

鄉鎮市區總數

已調查鄉鎮市區數

調查最新年度

彰化縣

納管

125,941

26

26

105

雲林縣

納管

116,769

20

20

105

嘉義縣市

調查

26,324

20

13

102

台南市

調查

15,360

37

21

100

高雄市

調查

10,441

38

10

97

屏東縣

調查

16,226

33

12

101

宜蘭縣

調查

256

12

7

102

澎湖縣

調查

1,008

6

6

99

台中市

調查

44

28

2

100

金門縣

調查

143

6

5

103

總計

312,512

226

122

-

水電比法推估水井抽水量所需參數為抽水流量(噸/小時)、抽水機功率(度電/小時)及用電度數(度電),則抽水量可由:1.(抽水流量/抽水機功率)×用電度數=水電比×用電度數;2.抽水流量×(用電度數/抽水機功率)=抽水流量×抽水時間等兩種方法推估而得。依據抽水機抽水理論,水井抽水流量可表示如下:式中,水比重量為9,810(),Q是抽水機理論抽水量(),是抽水效率(無因次),是抽水機功率(度/小時=kW),是抽水揚程(m)。 各產業別之用水量推估流程參見下表,並參考100年至110年水利署「用水統計年報」各水源別用水量統計、農田水利會「農田水利會資料輯」地面地下水取水量紀錄、台水公司水井抽水紀錄及集集攔河堰供水紀錄等資料,配合水井用電量資料及水電比法推估各單口水井地下水抽水量成果,據以推估各標的之地下水及地面水用水量。

水源別

標的

本計畫推估流程

地下水

灌溉

灌區內、外:水電比法推估各口灌溉水井地下水抽水量

灌區內:「農田水利會資料輯」地下水取水量紀錄

生活

「用水統計年報」民生標的自行取水量+台水公司口水井抽水量紀錄

養殖

「用水統計年報」養殖標的地下水使用量

工業

「用水統計年報」工業標的用水量 - 「用水統計年報」自來水供工業用水量 - 集集攔河堰供工業用水量紀錄(僅雲林地區)

畜牧

「用水統計年報」畜牧標的用水量

地面水

灌溉

「農田水利會資料輯」地面水取水量紀錄

生活

「用水統計年報」民生標的總用水量 - 民生標的地下水用水量

養殖

「用水統計年報」養殖標的地面水使用量

工業

「用水統計年報」工業標的用水量

畜牧

無地面水用水量(假設畜牧標的用水量均取自地下水)

 資料分析

以下展示為「111年地層下陷防治推動計畫」部分成果

 彰化歷年平均各標的用水量及水源別統計

100年至110年歷年平均各標的地下水及地面水用水量參見下表。由表可知,彰化地區平均總用水量為23.82億噸,其中地下水量11.18億噸;地面水12.64億噸。各標的用水量以灌溉用水19.82為最多;其次為養殖用水1.36億噸。110年各標的地下水總抽水量空間分布參見下圖。

標的

生活

工業

農業

合計

灌溉

養殖

畜牧

小計

地面水

0.47

0.05

12.00

0.12

-

12.13

12.64

地下水

0.88

1.13

7.82

1.23

0.12

9.17

11.18

合計

1.35

1.17

19.82

1.36

0.12

21.30

23.82

單位:億噸
 

 彰化枯水期(1-5月)歷年平均各標的用水量及水源別統計

枯水期間(1-5月)歷年平均各標的用水量及水源別如下表。由表可知,枯水期間平均總用水量為9.82億噸,其中地下水量4.82億噸(49.1%);地面水5.00億噸(50.9%)。各標的用水量以灌溉用水8.15億噸(83.0%);其次為養殖用水0.57億噸(5.8%)。另除灌溉取用地下水佔標的用水比例為42.1%,其餘標的取用地下水佔標的用水比例均大於60%,平均為49.1%。枯水期間歷年平均各標的地下水及地面水用水量分布如下圖。枯水期平均地下水用水量以灌溉3.44億噸(71.3%)為最大;養殖0.51億噸(10.7%)次之;最小為畜牧0.05億噸(1.1%);枯水期平均地面水用水量以灌溉4.72億噸(94.3%)為最大;其次為生活用水0.21億噸(4.2%)。

標的

生活

工業

農業

合計

灌溉

養殖

畜牧

小計

地面水

0.21

0.02

4.72

0.05

-

4.77

5.00

地下水

0.35

0.47

3.44

0.51

0.05

4.00

4.82

合計

0.56

0.49

8.15

0.57

0.05

8.77

9.82

比例

5.7%

5.0%

83.0%

5.8%

0.5%

89.3%

100.0%

地下水佔標的用水量比例

62.3%

95.9%

42.1%

90.8%

100.0%

45.6%

49.1%

單位:億噸
(a)地下水
(b)地面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