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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岸防護對策研擬

發佈日期 : 2023-10-27
林敬樺 ,  ljh0514@thl.ncku.edu.tw ,  (06)2371938 #723

依據海岸管理法第十四條,為防治海岸災害,預防海水倒灌與國土流失,保護民眾生命財產安全,海岸地區有海岸侵蝕、洪氾溢淹、暴潮溢淹、地層下陷與其他潛在災害情形,得視其嚴重情形劃設一級或二級海岸防護區,並分別訂定海岸防護計畫。「一級海岸防護計畫」之擬訂機關為經濟部(水利署),於民國109年5月25日由行政院核定(院臺建字第1090087145號)後,並於同年6月15日由經濟部公告實施(經授水字第10920208940號)。自公告實施以來,海岸環境、氣候變遷情境、土地利用以及相關政策均已有對應之變動與調整。為辦理每五年之通盤檢討,於114年完成必要之變更,依據「海岸管理法」規定及立法精神,參考內政部「整體海岸管理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草案)」及配合水利規劃試驗所「海岸防護整合規劃及海岸防護計畫擬訂作業參考手冊」或最新修訂成果,辦理一級海岸防護整合規劃及防護計畫通盤檢討作業。

 基本資料蒐集與分析

2019年9月東石潟湖內牡蠣養殖型式分布概況
2021年9月東石潟湖內牡蠣養殖型式分布概況
嘉義縣海岸地區國土利用調查成果圖

 海堤安全性與消波設施安定性之檢討

(示意圖)嘉義縣各海堤代表性斷面之在50年重現期暴潮位條件、考慮氣候變遷及外傘頂洲變遷下之(上)溯上高(中)單寬平均越波量(下)所需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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